
六四事件已經過二十年。還記得,當年發生事件後的第二天,返學校上話劇課,老師要求大家黙哀﹔還記得,在家中,看到爸爸看電視時眼有淚光﹔還記得,曾與友人出席晚會﹔還記得,當年參選港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,被問及如何看支聯會的五大綱領。
不少政客提出要「平反六四」。要討論此問題,第一步必須釐清何謂「平反」。依支聯會司徒華的意思,「平反」指要求中央政府收回「四二六」社論把事件定性為「動亂」的言論,並把其重新定性為「愛國民主動運」。
首先必須指出,現時任何國內出版刊物提及事件時,已經沒有以「動亂」來形容。取以代之,所用的字眼為「八九春夏之交的政治風波」。對中國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,國家對歷史定性的用字要求十分嚴格,這樣字眼的改變絕非偶然,而是表達如何看待事件的一種顯示。換言之,如「平反」的定義為收回「動亂」定性,那麼中央政府已經「平反六四」。
進一步,如要求把該事件定性為「愛國民主運動」才算平反,這又是否合符事實呢?當年,不少黨和國家領導人曾親自接見學生,進行對話,但由於學生內部派系眾多,不團結,沒有妥當代表,令多次會談沒有結果。又,當年蘇聯總理戈巴卓夫訪華,連原本計劃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的歡迎會也不得不取消,改在北京機場舉行,也是為了學廣場聚集的學生能夠繼續和平進行。又,北京市依法宣布戒嚴令後,學生違法,坦克車進場也只在近郊,未有駛進廣場。此外,除了北京市,當時已有多個城市發生擺課擺工,經濟運作近乎停頓,如此情況,如我們是當年的中央領導人,應如何處理呢?我們要知道,當年中國政府並不存在橡膠子彈或水炮。更重要的是,不少所謂學運領袖,於六四後竟然順利安然逃到國外,又怎叫人相信事件並無外國勢力介入呢?
事件的發生,不論如何評論,也是國殤。同時,我們亦必須考慮當時的特殊事況,以及其後祖國的發展。改革開放的道路不易走,有曲折就要克服。我對祖國將來充滿希望,那些用事件來撈取政府籌碼的政客,為了國家,請回頭是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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